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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标准体系 多维发力推进“好房子”建设
本文出处:辽宁绥四建工集团  发布时间:2026/1/26  浏览量:6   收藏 | 打印 | 关闭

近日,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《辽宁省“好房子”评价导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评价导则》)和《辽宁省“好房子”设计导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设计导则》)。这是辽宁省对“好房子”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。

《评价导则》围绕“安全耐久”“健康舒适”“绿色低碳”“智慧便捷”“和谐美好”五大基础性能类别设立控制项和评分项,并设有“提高创新”加分项。评价总分115分,根据得分划分A级、AA级和AAA级三个等级。评价以单栋或建筑群为单位,要求控制项全部达标后方可进行评分。《设计导则》规定了从总平面布局、建筑设计、结构系统到设备智能化等各专业的设计要求,旨在通过精细化设计与性能提升,指导各地建设高质量的“好房子”。

依托不断完善的“好房子”的标准体系,辽宁省各市立足实际因城施策,形成特色推进路径。沈阳在该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基础上,进一步从土地出让、规划调整、住房公积金贷款、强化配套服务等强化政策支持,依托市属国企打造差异化样板工程,推进房屋“以旧换新”。大连市构建适配滨海特色的全生命周期标准体系,通过“商改住”盘活存量资源,培育示范项目以点带面。鞍山市加大房票安置推广力度,优化奖励政策,2026年计划建设多个“好房子”项目。盘锦明确年度建设计划,今年将重点推进3个总投资36.31亿元的项目,以严格质量管控筑牢品质底线。

下一步,辽宁省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技术文件并抓好宣贯落实,同时加强“好房子”项目库建设。据了解,全省现已征集67个“好房子”项目,经初审52个项目入库,涵盖31501套住宅,总建筑面积472万平方米,总投资386亿元。同时,通过完善政策宣贯、开展项目自评价、推广房票安置、拓展存量房用途等措施,全方位推动项目落地,营造良好建设氛围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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